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05
2.事實發生主體:代子公司申報:合作金庫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合作金庫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業務檢查報告
(編號:112I023)所列缺失事項,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
第171條第1項規定核處罰鍰。
4.處理過程:合作金庫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將依主管機關意見辦理相關改善措施。
5.處分情形:核處罰鍰新臺幣240萬元整。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2,4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臺幣240萬元整。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合作金庫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將依主管機關意見辦理相關改善措施。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依合作金庫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113年12月5日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