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16日)公告,不准中信金(2891)對新光金(2888)發動公開收購的申請案,新光金晚間也發聲明指出「予以尊重」,強調與台新金(2887)合併案將以企業長期穩定發展放在首位,會在依法依規下執行。台新金也發表聲明,表示感謝主管機關作出明智的決定,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台新金表示,今收盤價為基礎計算,台新金出價(14.42)已超越中信金的價格(14.33),在此籲請雙方公司股東一起支持台新新光併,與他們一起走完成功的最後一哩路,共同成就未來更好更具規模的金控版圖,共創新時代。
一、對於今天(16日)晚間金管會基於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緩議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乙案,公司予以尊重。
二、該公司與台新金融控股公司合併案,自始至終將企業長期穩定發展放在首位,一切依法依規,並從各方利害關係人權益、雙方企業文化融合、業務互補及整合綜效等因素綜合考量,維護股東、員工、客戶利益,實現企業永續價值,後續仍將依相關法令辦理。(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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