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2
2.公司名稱:常州東奧服裝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0月8日金管證審字第1100359590號函示辦理。
(2)本公司之子公司常州東奧服裝有限公司對子公司南京興奧貿易有限
公司及子公司常州市穗滿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超過其所訂限額一事,核有
違反其自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6.因應措施:
因東奧淨值負數仍待改善,持續督促子公司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改善計畫未執行完成前,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於下一次的
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