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3/11/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梁永昌/董事長兼執行長
(2)黃群明/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梁永昌/執行長 邑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梁永昌/執行長 Northlink董事
(3)黃群明/總經理 東莞荃曜電子有限公司監事
(4)黃群明/總經理 邑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黃群明/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東莞荃曜電子有限公司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廣東省東莞市大朗鎮長塘美景中路788號光輝高新產業園區廠房3樓301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電腦週邊器材加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