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依合約規定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合約有效期間自電能供應起始日起30年
約定購售電量為離岸風電25MW與太陽光電48MW設備產生電量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公司長期營運具有正面影響
10.具體目的:拓展業務,提升公司整體經營績效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