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03
2.公司名稱: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依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作業日程,原投標截止日為113/10/03(四),
投標保證金及處理費扣繳日期為113/10/04(五),因遇颱風影響,部分地區停止上班,
故投標截止日及扣款日期皆順延一個營業日,調整投標截止日為113/10/04(五),投標
保證金及處理費扣款日期為112/10/07(一)。
(2)其餘作業時程,開標日(T)、未得標或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日(T+1)、得標剩餘款項
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T+2)及扣繳日(T+3)、經紀商價款解交日(T+4)、
CB4掛牌上櫃(T+7)等均順延一營業日辦理。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