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12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核閱報告
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大西洋集團」)民國113年及112年
6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民國113年及112年4月1月至6月30日、民國113年及112
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
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
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
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
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
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
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3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非重要子公司之同期間財
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113年及112年6月30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
同)2,191仟元及4,135仟元,各占合併資產總額之0.27%及0.42%;負債總額分別為
1,598仟元及2,852仟元,各占合併負債總額之0.26%及0.43%;其民國113年及112年4
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581)
仟元、219仟元、557仟元及1,826仟元,各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842.03%、0.54%、
2.26%及3.05%。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非重要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
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
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大西洋集團民國113
年及112年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民國113年及1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3年
及1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暨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
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營運持續虧損,截至民國113年6月30日止累
積虧損437,478仟元已超過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且流動負債已超過流動資產
120,444仟元,管理階層雖於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二.4?明所欲採行之對策及因應
措施,惟繼續經營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會計師未因此而修正核閱結論。
南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 丁澤祥
會計師 : 蔡玉琴
前財政部證期局:(79)台財證(一)第31833 號
核准簽證文號 (84)台財證(六)第24317 號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12 日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南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丁澤祥 (79)台財證(一)第31833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蔡玉琴 (84)台財證(六)第24317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3/08/12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