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21
2.公司名稱:旭軟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03月21日截
止,惟尚有部分認股人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03月24日至114年
04月23日15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儘速繳款,逾期未繳款
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
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