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8
2.公司名稱:羅麗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董事會決議自114年3月1日起改委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114年3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
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
至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辦理,
聯絡電話:(02)2586-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