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11/05/06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為興建店鋪、住家集合住宅大樓出售,於111年5月6日公告委請張文明建築師事務
所設計建築工程及發包予關係人美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新建工程:原合約價款新臺幣726,312,135元;異動後價款新臺幣812,357,581元
(含建築工程設計費)
公設及景觀工程:原合約價款新臺幣128,000,000元;異動後價款新臺幣120,962,022元。
(含外觀燈光照明)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案工程可為本公司挹注穩定之收益與現金流量,對財務業務具正面助益。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09年6月30日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後,張文明已解除董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