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30
2.公司名稱:華興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訂於113年10月31日發放現金減資退還股款;倘因颱風影響
,停止上班地區之金融機構匯款作業可能需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6.因應措施:本公司原訂於113年10月31日發放現金減資退還股款;倘因颱風影響
,停止上班地區之金融機構匯款作業可能需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