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30
2.公司名稱:中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催繳期間自113年9月30日至113年10月30日
15時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股東,自113年10月30日15時30分停止繳納並
喪失其權利。
(2)催繳期間(113年9月30日至113年10月30日)繳足股款之原股東,所認購之股數預計
於113年11月15日撥入股東之集保帳戶。
(3)若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洽詢。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