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新聞] 行政、立法兩院紛爭頻傳,行政院長卓榮泰今(9)日開記者會宣布,將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提出覆議。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說,但若政院窮盡憲政手段,卻無法有效協調行政立法,可能會是總統賴清德行使院際協調權的時間點。不過遭台大國發所劉靜怡酸爆。
劉靜怡說,「院際調解權」是用來「對抗惡法」的喔?又是北韓法學獨創見解嗎?上次在法院裡用到這個《憲法》規定的總統,可是前總統馬英九吧?喬王若沒失智應該都還記得吧?劉靜怡說,到底是多沒招了,才需要用到這種盲腸條文?
根據《憲法》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
馬英九曾指控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關說,但自己也被控洩密,台北地院一審認定,馬英九是依《憲法》第44條行使專屬總統的爭議調解權而阻卻違法,宣判無罪判決,但二審引述劉靜怡意見,認為本案與總統職權無關,認馬洩密事證明確,改判有罪。但高院更一審又認定,馬英九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判決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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