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一案,25日在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進行二審審理。戴寧在庭上聲淚俱下,情緒激動地當庭認罪,坦承部分助理確實是掛名,表示身為議員對此事負有責任,願意承擔後果。
戴寧說明,大學畢業後原本在台北一家投資公司任職,在父親的親情勸說下,才答應回嘉義參選議員。雖然首次參選就順利當選,但其實從未規劃從政,當選後也多由父親主導。然而,身為議員,這件詐領助理費的事她也難辭其咎。
戴寧在庭上表示,願意繳回一審認定的不法所得431萬餘元,但因金額龐大,希望法官能給予3個月的寬限期,預計在今年12月底前繳清。
戴寧在2022年被控詐領助理費,同年3月遭到羈押禁見,9月獲准交保。在羈押期間,由家人代為登記參選,仍順利連任嘉義市東區市議員。嘉義地方法院在2023年7月審理終結此案,判處戴寧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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