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死囚獲一線生機 自認非「最嚴重情節」都可提非常上訴 (2024-09-20 20:19:33)


憲法法庭今天(20日)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唯一死刑違憲,在判決中也提及,由於只有在「最嚴重情節」之下才得以判處死刑,因此37名死囚若有人認為自己的最終判決不符,就可以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此外,若最高法院撤銷判決,法院將依法處理死囚的羈押相關事宜,而法規規定的「最長羈押8年期限」則將會從撤銷判決起重新計算。

憲法法庭判決指出,《刑法》第271條第1項「普通殺人罪」、226條之1「強制性交殺人罪」、「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以及348條第1項「擄人勒贖殺人罪」等條文,需符合犯罪情節最嚴重者才能判處死刑,因此若37名死囚認為自身犯罪情節與判決不符,就可以請求檢查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而死囚陳憶隆、黃春棋為「徐自強案」同夥,當初因擄人勒贖殺人罪遭判「唯一死刑」,但如今已宣告其違憲,因此2人可以請求檢查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若撤銷判決,「應依本判決意旨為判決」。

至於在案件審判過程中,有違《刑事訴訟法》第388條、第389條第1項;或是沒有經過合議庭法官一致判死的死囚;以及死囚沈岐武、林旺仁、「唯一女性死囚」林于如等3人各有程度不一的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上述都可以請求檢查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判決中也說明,若檢察總長提起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有理而撤銷原判決,37死囚就可由法院依法處理羈押、或其他羈押相關事項,不過法定的羈押期限8年將從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時重新計算。

(熱門點閱:轟政府「用死刑回應被害人傷痛」 廢死聯盟:協助37名個案提救濟

對此,在野黨也批評,憲法法庭透過空洞的「犯罪情節屬於最嚴重」,加上「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達到「實質廢死」目的,而37名死囚都可以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如果依照此次釋憲結果,極有可能改判無期徒刑,且依現行規定申請假釋,並怒斥:「憲法法庭博得名聲與歷史定位後,只是不負責任的將問題丟回普通法院與立法院。」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84645.44 7,869.90 10.25%
以太幣ETH 3252.49 121.76 3.89%
瑞波幣XRP 0.592709 0.03 5.94%
比特幣現金BCH 450.66 44.32 10.91%
萊特幣LTC 78.68 4.62 6.23%
卡達幣ADA 0.602272 0.11 22.00%
波場幣TRX 0.165752 0.00 2.23%
恆星幣XLM 0.110458 0.01 8.10%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