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獎勵制度及容積率移轉,缺乏系統性檢討,圖利的法律漏洞太多,不但容易圖利財團建商,而且也容易使公務人員陷入司法風險!本案容積率由560%爆增到840%,增加了280%,柯P案構成圖利的機率風險大於六成!(圖/取自網路)
作者/蘇煥智
京華城案延燒,柯P原來免交保免收押,經檢察官提出抗告,經高院裁定駁回原裁定,發回地方法院重新裁定。昨日(9/4)下午再開審議,經法官裁定羈押禁見,成為台灣政壇重磅事件。本案中尚未有柯p收受賄賂的證據,案件仍停留在柯p是否構成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五款的圖利罪;此一罪行並不以收賄為要件,所以是否構成圖利罪才是關鍵。這也是本文討論的重點。
京華城購物中心土地前身原為省營事業「唐榮鐵工廠」的工廠用地。1987年由威京集團取得其土地不動產所有權。後來開發成為「京華城購物中心」,由工業用地改為商業用地。但因區位及整體規劃設計,所以開幕後沒多久就開始沒落。2001年10月24日開幕,2019年11月30日關閉,前後祇有18年。
一、容積率多少變化?
(一)郝龍斌時代:反對560%
由於商場經營失敗,威京集團乃推動將商業區開發改為住用途,並於2010年推動變更為新的都市計劃。當時台北市長郝龍斌時代祇同意容積率上限為392%;而對於威京集團所主張的最高容積率應提高到560%者,郝龍斌時代是拒絕同意的。因而威京集團乃四處陳情。
(二)監察院立場:560%
由於容積率多少爭議實在太大。2016年6月17日當時民氣很高的民進黨的台北市議員高嘉瑜,也曾公開指責政務委員張景森圖利京華城;
2016年12月,監察院發文糾正台北市政府,認定容積率應為560%。
(三)柯P:560%提昇至840%
2018年柯文哲市府依監察院審核意見辦理都市計畫變更,釐正法定容積率為560%。
2019年11月底,京華城購物中心百貨商場熄燈,京華城球體建物也跟著拆除。
2021年9月9日,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再度准許提高容積獎勵,把容積率從560%提昇至840%。
二、爆增280%,合理嗎?
(2014.12/2022.12),從以上過程得知,柯P任內監察院至少已有兩次宣示容積率為560%的見解。而且該公文應該有一定的拘束力。而柯p任內的容積率由560%爆增到840%,增幅280%,這才是爭議的關鍵,柯p團隊應該有清楚交代的必要。而且柯P宣稱容積率增加到840%,他在今年年初才知道,這個說法說服力非常薄弱。本案投資金額超過1千億元以上,圖利廠商高達400億元,市長宣稱不知情,難以服眾!
三、業主獲利400億元,是否合理?
本案容積率由560%爆增到840%,增加了280%,業主可因而增加400億元。京華城宣稱增加的來源,其中20%來自都市計劃法第24條獎勵增加的容積。都市計劃法第24條規定:「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這條內容似乎很難得出為何有20%的容積獎勵;其中30%來自投入44億元的投資,所獲得的容積率移轉。以容積率移轉而言,業主投資44億元,卻獲得240億元的利益,有高達5.4倍的超額利潤。各項奬勵、優惠,賦予業主太多的超額利潤,其合理性令人質疑!
京華城案讓柯P的白色力量的神話徹底破功,三黨不過半的政治結構的確有助於政治清明。不過容積獎勵制度及容積率移轉,缺乏系統性檢討,圖利的法律漏洞太多,不但容易圖利財團建商,而且也容易使公務人員陷入司法風險!柯P案構成圖利的機率風險大於六成!
蘇煥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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