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又要被告了 李正皓質疑她用公款打官司下周加告貪汙 (2024-07-27 18:19:21)


高虹安助理費案一審遭重判7年4月,名嘴李正皓今天(27日)在臉書發文提到,自己之前揭發高虹安寡婦樓與民主段都更弊案細節,遭高虹安提告,卻發現高虹安第一時間是以新竹市政府作為原告,後來才改為高的名字,懷疑她用新竹市政府的公款支出來打官司,因此下周會委由律師再加告高虹安貪汙。

李正皓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看到高虹安被判刑,自己並沒有太多開心的情緒,反而讓他想起2019年在郭台銘家裡第一次看到高虹安的場景,安靜、乖巧,是他對高虹安的第一印象。他認為,高虹安會走到今天這一步,「大人要負很大的責任。」

李正皓說道,高虹安原本可以安安穩穩地當一輩子工程師,「但2019年郭台銘與2022年的柯文哲為了佈局自己的總統夢,分別把高虹安放到民眾黨不分區安全名單與新竹市長選戰之中」。這樣的佈局對高虹安來說是一步登天,「但這些大人從來沒有把政治的『規矩』好好的告訴高虹安,甚至當高虹安踩到司法的紅線時,這些大人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給高虹安的建議都是死撐做無罪抗辯」。

李正皓續指,「一個罪證確鑿的案件做無罪抗辯是最蠢的訴訟策略」,不僅失去了減刑輕判的空間,更是有極大的重判風險,但他們不在乎,只在乎自己選舉的過程中,高虹安千萬不能認罪,因為會影響選情。

至於先前自己曾預告高虹安之後可能會再多一個案子,李正皓解釋,去年他持續踢爆了高虹安寡婦樓與民主段都更的相關弊案細節,而高虹安為了自證清白,委任律師告他。今年收到高虹安控告的民事求償訴狀時,他與律師全都傻眼,「為何原告是新竹市政府?」他從頭到尾針對的都是高虹安,且新竹市政府是一個政府單位,一個政府單位何來「人格權」受損?

李正皓指出,他被很多縣市首長告過,包括立法院長韓國瑜、花蓮縣長徐榛蔚、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新北市長侯友宜等,但卻沒有一個縣市首長是用縣市政府的名義作為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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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皓認為這只有2種可能,一是這筆律師費是由新竹市政府的公款支出;二是高虹安的律師太兩光,但高虹安的委任律師是黃國益律師,他曾任嘉義、士林地方法院的法官、高等法院的法官,應該不可能犯下如此低級的錯誤,所以可能二的機率不大。

因此,李正皓說,他與律師討論過後,下周將請律師正式向地檢署提起告發,告發高虹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六條一項五款,而關鍵字在「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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