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12/11/23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2年11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本公司所持有之51%裕隆汽車金融(中國)有限
公司(下稱裕隆汽金)股權全數售出予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北汽)。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裕隆汽金兩位股東裕融企業及本公司,與交易對象北汽三方於112年11月24日簽訂股份轉
讓協議,茲因契約約定之交割先決條件已達成,買賣雙方遂於113年9月30日完成交割。
本公司按照契約約定之調整項目,預估交易價格為人民幣689,150仟元(約新台幣31.13億
元);依取得成本計算,處分利益為新台幣393,158仟元(內含外幣兌換損失180,076仟元)
,惟實際交易金額以會計師查核簽證為準。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最終交易價格將依契約約定予以核算並經買賣雙方確認之。預計於114年第一季前匯入交
割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