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台新金、新光金合併的代表性人物,泛新光集團第三代、新光國際投資董事長林伯翰,今天一早親自出席新光金股東會,他向《品觀點》記者表示,這次收到外資5%支持票,本地股東9%,合計約徵求到14%,比目標的18%稍微少些。不過,加上他自己的票源,以及反對新新併的股東,預估反對票仍會超過30%。
林伯翰是反對陣營出面徵求委託書的代表人物,他說,委託書收到的數字比上限少一些,原因是只有元大證券代收委託書,加上有幾天颱風假。
林伯翰坦言,新新併過關的機率蠻高的,但他還是要來投票,表達意見,提醒每位股東要為自己的權益負責,至於股東會後,他暫時沒有要發言,「已經講很多了」
(09:48更新)
林伯翰擔任董事長的新光國際投資公司,也指派代表在股東會發言質疑,新光金審計委員會在8/22通過,台新金提出的第一次換股出價,每股約當11.22元,但短短20天內,9/11卻調整為14.22元,請問獨立董事對於短短20天內,價差超過20%,是否有負忠實責任義務?作何判斷?
新光金法律顧問回覆,程序沒問題,合約條件可依照市場狀況與新事件,經雙方洽商,新光金獨立董事有討論包括中信金併購出價、財報、美元利率調整等新狀況,也經獨立專家出具意見書,因此沒有違反忠實責任。
新光金董事長魏寶生補充強調,善盡忠實義務的原則,也為公司最大利益所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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