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19
2.公司名稱:甲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235條之一及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114年3月19日決議通過發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500,000元,以現金方式發放。
(發放員工酬勞總數與董事會通過數有差異1,612,181元,
差異數已分別於第一季至第四季陸續發放,與帳上估列無異。)
(2)董事酬勞金額:240,000元。
(3)上述決議金額與113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4)本案經114年3月19日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提報114年股東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