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14
2.公司名稱:美吉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於114年03月14日截止,惟有部分股東及員工
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催繳期間:自114年03月14日至114年04月14日下午3時30分止。
(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前述期限內,持原繳款書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板南分行暨全省各分行(土城分行除外)辦理繳款事宜,亦得採金融機構匯款或ATM繳款
(跨行轉帳及匯款須自行負擔手續費),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待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
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