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12
2.公司名稱:汎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因應本公司長遠之發展規劃及資源整合,有鑒於精華房地取得不易
,並經常需爭取時效,爰授權董事長購置不動產廠房相關事宜。
二、計畫內容及金額:擬授權董事長自本決議日起一年內,於台中地區內且
總價不超過新台幣200,000仟元,辦理購買自用不動產廠房供營運使用。
三、預計投資日期: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四、後續相關作業將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融資循環等相
關規定辦理,並於最近一期董事會通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