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14/03/14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3.公司債相關資訊:(1)停止受理轉換之事由:辦理配息作業事宜。(2)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4年03月20日至114年04月16日止。(3)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4年03月20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4年03月18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4.其他應敘明事項:因配合辦理股東常會作業事宜,於114年04月12日至114年06月10日期間停止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