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1.事實發生日:114/03/112.公司名稱:關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6,800,000元,以現金方式發放。 (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3,400,000元,以現金方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