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14/02/202.公司名稱:興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奇摩新聞等媒體報導。6.報導內容:「股市聞人吳金泉違反證交法 判決6年半須入監等內容……」7.發生緣由:大眾傳播媒體報導。8.因應措施: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正本,前開媒體所述之判決內容,應以判決書所載為準,待本公司收到判決書後再行公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一切營運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