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8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頭份總廠膠布機廠房,於夜間21:25左右發生餘燼復燃。
4.處理過程:廠區立即進行滅火,並通報消防隊協助,火勢迅速控制及撲滅,無人員傷亡、
無新增財損,目前進行現場事故調查中。
5.處分情形:尚未確定
6.是否遭裁處罰鍰:尚未確定
7.裁罰金額(元):尚未確定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本次火警為113/10/19膠布機廠房火警案後餘燼復燃,無新增財損,
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尚未確定
已投保財產險及營業中斷險,將依保單約定辦理。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俟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完成後,即召集各相關部門檢討改善。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113/10/19已發布本公司頭份總廠膠布機廠房發生火警事故說明。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