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10
2.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13年8月份自結合併營收158.2億元,EBITDA為35.6億元,營業利益18.0億元,稅後
淨利11.5億元,稅後EPS為0.38元。113年自結累計前八個月合併營收1,273.1億元,
年增10%,EBITDA為282.5億元,年增20%,營業利益131.0億元,年增12%,
稅後淨利91.9億元,年增18%,稅後EPS為3.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