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款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3/08/15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第50條第1項第1款,未依法令期限
辦理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公告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併案停止買賣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3/08/19
5.因應措施:待本公司委任會計師,將即刻進行查核(核閱)程序
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前因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在案,又因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
報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經證交所公告自113年8月19日起,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停止買賣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