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修法排除綠能之列 SRF擬改適用汽電共生費率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6日電 (2024-10-26 18:19:59)

接軌國際趨勢,經濟部預告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將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製成SRF排除在躉購費率獎勵外。能源署表示,未來只要環境部與業者提供設置成本資料,將在汽電共生費率中新增燃料別為SRF費率,以維持一定的廢棄物處理誘因。

固體再生燃料(SRF)精髓在於轉廢為能,現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範「廢棄物」為再生能源類別之一,SRF即適用此類躉購費率獎勵,但SRF製造廠品質參差不齊,恐排放出戴奧辛,也因此,SRF屢遭質疑為假綠能。

為接軌國際生質能趨勢,經濟部日前預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將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製成的固體再生燃料(SRF)排除在獎勵補助外,修法後僅生物質部分納入再生能源範疇。

所謂生物質,指的是來自產業生產或加工等製程,其主要成分是由生物質所構成、且可供發電的物質,例如廢紙漿、木屑等。

能源署表示,未來環境部針對燃料管理將區分3種態樣,包含固體生質燃料、SRF及其他廢棄物衍生燃料;其中,使用固體生質燃料(如木顆粒)需100%為生質料源,將適用生質能躉購費率,每度2.8至7元不等,至於SRF及其他廢棄物衍生燃料因含塑料成分,國際定義非屬再生能源。

不過,若是正在申設程序中SRF案件,不受再生條例修法影響,可維持適用原來「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躉購費率每度3.9元。

能源署指出,新規定實施後,設置新SRF電廠,可循合格汽電共生規定,售電給台電公司,目前價格採「時間電價連動費率」;如依焚化廠運轉模式估算,每度電約2.6元。未來如環境部或SRF業者可提供設置及營運成本詳細資料,能源署即會在汽電共生費率中,新增燃料別為SRF的費率。

根據環境部資料,目前全台共66家SRF業者,包含48家製造廠、18家使用廠,製造廠大多屬中小型企業,以處理性質較單純的再利用類廢棄物為主。官員指出,修法後,部分不符要求的SRF製造廠將自願退場,估有10多家。

至於使用廠以大型企業為主,造紙業是最大使用者,使用量占全國總量逾8成,但主要仍使用煤炭作為主燃料,SRF混燒比例僅17%。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98690.76 2,836.16 2.96%
以太幣ETH 3835.00 191.26 5.25%
瑞波幣XRP 2.36 -0.35 -13.04%
比特幣現金BCH 580.85 42.82 7.96%
萊特幣LTC 133.24 -0.03 -0.02%
卡達幣ADA 1.18 -0.02 -1.81%
波場幣TRX 0.333436 0.11 51.32%
恆星幣XLM 0.489371 -0.05 -8.83%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