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1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鎮江東豐制衣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集團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100%之國外子公司間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9,33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7,253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7,25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資金融通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8,05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9,550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辦理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辦理
(2)日期:
依合約規定辦理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045,10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3.7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114/2/27台灣銀行期末匯率32.82計算。
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及累積盈虧金額為2024年度經會計師查核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