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方案向前推進,金管會拍定開放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平衡型ETF,完成法規修正程序,最快明年首季可望有首檔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平衡型ETF正式問世,目標3年內合計發行規模達新台幣2000億元。
為開放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平衡型ETF,金管會日前公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暨「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前已完成預告程序,將正式上路。
此次修正共有6大重點,第1,新增主動式ETF基金種類,中文名稱為「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為利投資人辨識及區別商品特性,金管會要求基金名稱應標明主動式字樣。
其次,投資於股票或投資於債券的主動式ETF,須分別適用股票型基金及債券型基金規定,同時,金管會衡酌參與券商報價、造市需求並增進投資人操作彈性,明定主動式ETF比照被動式ETF,上市櫃後即得為融資融券交易,也可進行當沖交易。
第3,主動式ETF未強制要求採用績效指標,若有採用績效指標,應說明績效指標特性、基金與績效指標對投資策略及特色差異、基金表現與績效指標表現差異比較及比較方式定義、計算公式等,且投資績效應於按季更新的公開說明書中載明基金表現與績效指標表現差異比較。
第4,金管會放寬被動式ETF標的指數成分證券可同時包含股票及債券,亦即開放被動式平衡型ETF。
第5,若發行被動式平衡型ETF,金管會明定指數編製規則應明定各類成分證券配置比例並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且指數名稱應標明「平衡」字樣,即代表成分為股、債都有。
第6,金管會此次開放的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平衡型ETF,均未開放發行槓桿型及反向型。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除了金管會法規外,周邊單位配套規範均會在今年底前到位,在法規公布後,業者即可規劃送件,因此為金管會首度開放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平衡型ETF,建議業者設計首檔商品後可先與證交所溝通討論再送件。
根據金管會調查,目前17家有發行ETF的業者中,有15家對主動式ETF或被動式平衡型ETF表達發行意願,估最快2025年首季可望有首檔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平衡型ETF問世,目標3年內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平衡型ETF合計發行規模達2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