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以兆豐銀行為主辦銀行之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中租迪和(股)公司與統籌主辦行兆豐銀行所代表之授信銀行團
簽署3年期金額為新台幣6,500,000,000元之聯合授信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多元化籌資管道以支應中租迪和(股)公司
未來營運成長資金需求
10.具體目的:充實中租迪和(股)公司之中期營運資金暨改善財務結構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契約起迄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3年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