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06
2.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原股東認股股款催繳期間自113年11月6日至
113年12月6日下午3點30分止,已於今日屆期。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自113年12月6日下午3時30分停止繳納並喪失其
權利。
(2)本公司現金增資已於113年11月12日收足股款,並於113年11月15日以股款繳納憑證
上櫃買賣。
(3)原股東已於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結算所作業後
,依所認購之股數,撥入所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68-666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