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08
2.公司名稱:競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3年10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台灣廠營運規劃及員工資遣相關事宜,
113年10月8日下午4點至臺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記者會新聞稿
內容如下:
競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台灣廠自疫情結束後,因消費性電子產
業不景氣,加上原物料成本上漲,致使台灣廠的本業自111年度起已連續虧損三年,
考量未來巿場情況及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擬自113年12月25日起,停止台灣廠
生產計劃,未來將訂單轉移至子公司競陸電子(昆山)有限公司生產。
本公司台灣廠部分人員配合需求留任,其餘人員依據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員工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就業服務法列冊通報主管機關,辦理大量解僱員工。
資遣通報日:預計113年10月9日
資遣生效日:預計113年12月下旬
本公司基於集團營運績效之考量,及為減少虧損並提升股東權益下,所做出之調整。
本案業經113年10月8日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請董事會討論決議通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