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在看待一家公司的投資價值時,會習慣將這家公司的CEO是否具備誠信的人格特質列入考量,但慶龍認為,人性其實是不可靠的,只有建立可以防堵人性的制度,才是一家企業得以長久經營之道,而這個制度,就是CEO與股權結構的關係。
一般而言,CEO與股權結構的關係,可分為三個等級,最好的狀況是CEO為專業經理人,背後則有少數大股東可以監督,其次則是CEO本身就是大股東,而最不理想的,就是CEO僅是小股東,背後則無少數大股東可以制衡。
換言之,在人性的使然下,也將對公司營運產生截然不同的影響,而這三個等級,分別為:
(一)CEO為專業經理人,背後有少數大股東可以監督,以台積電(2330)為成功的代表。
(二)CEO就是大股東。
CEO就是公司的最大股東,優點就是本身利益與公司利益,由於都是站在同一條船上,因此在作決策過程中,不僅不容易出現「存心」傷害公司的決定,更能因此保護小股東的利益不會遭受損害,但缺點,就是容易發生一意孤行的錯誤決策。
這種股權結構的關係,在台股中成功的企業首推鴻海(2317),董事長郭台銘本身就是鴻海的最大股東,因此即使擔任CEO不領取一毛薪水,只要能將鴻海經營得好,個人的財富也就水漲船高。
台股中失敗的例子,首推運動鞋代工廠寶成(9904),雖然董事長蔡其瑞家族合計持股超過50%,但1999年一意孤行跨入電子產業的決策,在經歷長達15年,合計賠掉400億~500億的過程後,直到2013年才含淚「淡出電子業」,徹底結束這場惡夢。
(三)CEO僅是小股東,背後又無少數大股東可以監督。
這是三種股權結構中,最讓投資人無法放心的一種,CEO不僅是持股很少的小股東(通常不到1%),公司背後更沒有任何具有控制權的大股東,可以有效監督,而在這種股權結構下的企業,不僅CEO沒有任何誘因想要好好經營企業,更容易出現圖利自己、掏空公司資產的惡劣行為,台股中,以目前已經下櫃的DRAM廠力晶(5346)為例,CEO黃崇仁過去幾年的表現,確實就讓許多許小股民傷心與絕望。
在了解了CEO與股權結構的三種關係之後,再來檢視泰博(4736)目前的股權結構,由於董事長陳朝旺夫妻兩人合計持有30.35%的股份,因此在CEO本身就是最大股東的情況下,不僅不容易出現傷害公司利益的情事,更能創造出「大股東與小股東都站在同一條船上」的投資優勢。
總結而論,從CEO的持股結構來看,泰博(4736)確實具備讓外部投資人得以安心的條件。
本文From《投資家日報》2016年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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