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認定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嫌圖利,日前向台北地院聲請延長羈押禁見2月獲准。彭振聲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6日認定他確有勾串共犯之虞,裁定駁回,使彭成為京華城案中首位確定延押的被告。
高院指出,一審北院以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嫌疑重大,所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有勾串共犯之虞,羈押原因依然存在。
高院表示,審酌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與彭振聲人身自由受限制的程度等情事,依比例原則權衡,尚無從以具保等侵害較小手段替代羈押,一審裁定彭振聲自11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違誤或不當,彭振聲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不得再抗告。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兼受命法官宋松璟、陪席法官鄭昱仁、姜麗君。
北檢聲請延押指出,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依本案搜索後所獲悉事證,足認其有湮滅證據事實,且與共犯間供述不一致,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證人尚未傳喚到庭,亦足證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予延長羈押,恐致案情隱晦難明,無法有效追訴。
全案現共有時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等6人被羈押禁見,其中柯、彭、沈、應的首次羈押期日前屆滿,均被北院裁定延押2月,而今高院裁定出爐,彭成為首位確定延押的被告,沈亦已提抗告,預計高院稍後晚會作成裁定,柯與應目前則尚未提出抗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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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傳媒原始網址:京華城案首位確定延押被告 高院認彭振聲仍有串證之虞駁回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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