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在野黨主張修憲 法庭裁定解散自立晚報 (2024-08-07 18:18:29)

【本報綜合報導】泰國新興政黨前進黨因為主張修改俗稱冒犯君主罪的刑法112條成為保守勢力眼中釘,泰國憲法法庭7日裁定解散前進黨。

泰國去年5月14日舉行眾議院選舉,500個眾議員席次中,2020年成立、主打改革理念的新興政黨前進黨(Move Forward)拿下151席,成為國會最大黨。

泰國有嚴厲的冒犯君主罪(Lese Majeste),任何人誹謗、侮辱或威脅國王、王后、王儲或攝政王,最高可判處15年有期徒刑。2020年下半年學生運動提出改革王室口號,學生運動後,泰國政府引用這條法律逮捕許多政治異議分子,前進黨在競選時提出修改刑法112條主張,受到年輕選民支持。

但前進黨這項主張碰觸敏感的王室議題,因此遭人檢舉意圖推翻君主立憲制,憲法法庭7日裁定解散前進黨,並裁定禁止包括前黨魁皮塔(Pita Limjaroenrat)在內等多位前進黨幹部10年內參與選舉、成立新政黨或是在新政黨擔任黨職。

前進黨的前身未來前進黨(Future Forward)也曾遭遇類似命運,2019年3月的國會大選中,未來前進黨以新星之姿成為國會第三大黨,黨主席他納通(Thanathorn Juangroongruangkit)在同年5月卻因為媒體持股案遭到憲法法庭暫停眾議員身分,11月被撤銷眾議員身分。

隔年、也就是2020年的2月,憲法法庭以他納通貸款給自己的黨違法為由,裁定解散未來前進黨,他納通等黨內16位主要成員被判禁止參政10年。

保守派律師提拉育(Theerayut Suwankesorn)去年向憲法法庭檢舉前進黨和皮塔違反憲法49條「無人可以行使權利或自由推翻君主立憲制」的規定,請求憲法法庭要求前進黨不再提出修改刑法112條訴求。

皮塔曾向媒體表示,前進黨無意推翻君主立憲制,修改刑法112條合憲,而且目的是要平息政治紛爭。

憲法法庭今年1月31日宣判,前進黨修改刑法112條提議是意圖推翻君主立憲制,禁止皮塔和前進黨再以任何方式表達有關修改刑法112條的意見。

憲法法庭當時只針對提拉育的請求,要求前進黨不准再提修改刑法112條,沒有裁定解散前進黨。但政黨一旦被判定違反憲法49條,選舉委員會可以根據政黨法第92條,收集證據要求憲法法庭解散該政黨。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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