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14/03/142.公司名稱:順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辦理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12,000張,每張面額新臺幣壹拾萬元整,以不低於票面金額之100%發行,發行總面額上限為1,200,000千元整,業經113年12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6594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2.茲因應國內資本市場變動及尋求較佳的發行時點,並考量整體公司利益及股東權益,已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114年3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5148號函核准備查在案,募集期間延長至114年6月24日。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