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3/12/242.捐贈原由:協助推廣藝文及慈善救助之用。3.捐贈金額:捐贈「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新台幣378,000元及捐贈「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新台幣83,160元,共計捐贈新台幣461,16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