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278號一樓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百一十三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一百一十三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百一十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百一十三年度盈餘分派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一百一十三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2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0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 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受理期間:114年4月11日起至114年4月21日17時止。 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處(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3樓之1, 電話02-29998261) (2)本次股東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之1條規定, 行使期間自114年5月21日至114年6月17日止,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 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