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2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擎亞電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58,35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71,51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8,70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20,21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20,21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資金需求,擬向金融機構辦理融資貸款,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0,20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50,04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借款人於額度效期內,所借借款全數清償完畢
(2)日期:
依融資契約約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837,5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378,1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92.9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4.5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背書保證事項係由本公司113.12.27董事會通過,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規定公告。
匯率 USD:NTD=1: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