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23
2.公司名稱: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乙種特別股發行條件辦理股息率重設
6.因應措施:本公司乙種特別股原發行年利率3.75%,於發行日起滿七年之次日重設
股息率,利率重設日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為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依英商路透社
(Reuter)113年12月23日上午十一時七年期IRS「TAIFXIRS」與「COSMOS3」
之算術平均數為1.9925%,加計發行時之利率加碼2.6675%,自113年12月25日
起重設股息率為4.66%。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原發行條件之「PYTWDFIX」已無法自路透社取得報價,本公司依誠信原則以台北外匯公
司之報價「TAIFXIRS」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