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3/11/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黃子瑋/董事兼任財務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西伯(廈門)電子有限公司監事
(2)西伯電子(重慶)有限公司監事
(3)AIC K.K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對本案有利害關係之董事迴避外
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黃子瑋/董事兼任財務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西伯(廈門)電子有限公司監事
(2)西伯電子(重慶)有限公司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西伯(廈門)電子有限公司
廈門市同安區城東工業區榕溪路28-30號1號廠房
(2)西伯電子(重慶)有限公司
重慶市永川區鳳凰一路11號7幢1-5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西伯(廈門)電子有限公司
電聲元件之生產及開發
(2)西伯電子(重慶)有限公司
電聲元件及電子書之生產及開發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