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7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匯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星德電力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原112/8/18匯鉅能源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41億元變更為35億元。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362,004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1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6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98,37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50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原112/8/18匯鉅能源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41億元變更為35億元。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5,762,784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8,058,20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98.03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113/11/7董事會決議通過匯鉅能源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由41億元變更為35億元,
自董事會通過至增補合約訂約日期間,背書保證餘額重複計算,實際並未有超限之
情形,皆依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