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愛山林:本公司接獲最高法院民事裁定駁回本公司上訴之聲請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4-11-05 17:50:05)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愛山林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一)林鴻明
(二)張簡勵如律師(即董翠華之承受訴訟人)
(三)陳祈蒼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台上字第1119號
4.事實發生日:113/11/0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依113年11月05日本公司接獲最高法院民事裁定,關於上訴人
對於林鴻明等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最高法院於113年11月05日
,駁回上訴。
6.處理過程:本公司於113年2月16日收到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判決後,於法定期
間依法提起上訴,經最高院民事庭裁定上訴駁回後,全案已定讞,本公司依法
不能再聲請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97595.79 5,253.90 5.69%
以太幣ETH 3135.61 24.49 0.79%
瑞波幣XRP 1.12 0.02 1.64%
比特幣現金BCH 516.57 69.51 15.55%
萊特幣LTC 89.56 2.74 3.16%
卡達幣ADA 0.779326 0.04 5.37%
波場幣TRX 0.197968 0.00 -0.95%
恆星幣XLM 0.240728 0.01 3.76%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