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9/23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2/11/02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民國112年11月2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於不超
過3,800,000股數(含)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普通股。
(2)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有價證券得於股東會
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3)本案之辦理期限將於民國113年11月1日屆滿,本公司已無
繼續本次私募之計畫,擬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