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永裕: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與精奕公司民事判決之聲明上訴達成和解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5-04-15 16:55:59)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即原告:王威程
被上訴人即被告:精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上字第52號
4.事實發生日:114/04/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雙方於114年4月15日在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針對返還印鑑章進行調解,
經調解後達成和解,已歸還2顆磨損印章予精奕公司。
6.處理過程:委請律師處理相關法律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公司財務業務如常運作。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加密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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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幣ETH 1811.62 25.09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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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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