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4/03/212.捐贈原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捐贈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以利持續推展藝文活動。3.捐贈金額:114年捐贈金額新臺幣49,000,0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