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租稅協定夥伴國企業賣碳權 符條件在台可免稅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6日電 (2024-09-26 19:38:44)

碳權交易上路,財政部今天表示,台灣租稅協定夥伴國的企業,透過碳交所交易平台出售國外減量額度(碳權)的所得,雖屬台灣來源所得,但若符合協定相關條件,這筆所得將僅由協定夥伴國課稅,即在台免稅,以避免雙重課稅。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目前簽署生效的全面性所得稅協定共有35個,將持續配合經貿、外交需要,致力與理念相近國家積極推動洽簽所得稅協定,營造台灣合宜、穩定且有保障的租稅環境。

國際財政司進一步表示,為響應淨零碳排目標,屬台灣租稅協定夥伴國的企業,若透過台灣碳權交易所的交易平台,出售其持有國外減量額度(碳權)的所得,雖是台灣來源所得,但可在台灣申請適用所得稅協定提供的減免稅措施。

官員舉例,若適用的所得稅協定是參採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約範本內容,且符合協定中的財產交易所得相關規定,外國企業出售碳權交易的所得,將僅由協定夥伴國課稅,即在台灣免稅,避免這筆所得在台灣及企業母國被雙重課稅。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69583.09 840.96 1.22%
以太幣ETH 2431.23 -24.87 -1.01%
瑞波幣XRP 0.514076 0.01 2.22%
比特幣現金BCH 344.02 3.73 1.10%
萊特幣LTC 65.98 -0.93 -1.39%
卡達幣ADA 0.334700 0.00 0.12%
波場幣TRX 0.160248 0.00 -2.98%
恆星幣XLM 0.093558 0.00 3.19%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