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對賠錢股票時,可以有(1)第一時間負15%停損、(2)向下攤平、與(3)不作為等處置方法,由於後兩者預留了「加速回本」與「總有一天回本」的期望,因此是大多數投資人比較能接受的方法,但也於由這兩種方法若使用不慎,將隱藏更大的投資風險,因此對股市贏家而言,寧願選擇直接停損,也不願讓自己陷入更大的錯誤中,如此才能在股票市場中永保安康,屹立不搖。
慶龍曾經針對「第一時間直接停損」,雖然做了許多思考的論證與實戰的經驗,但最後還是決定遵守「負停損15%」的紀律,整體而言,結論有三點:
(一)第一時間控制風險:
如果能在虧損15%時,及時回收資金,一方面避免了日後因帳面虧損持續擴大而產生的心理壓力,另一方面也可以用更從容的態度,來面對行情的變化。
(二)錯過第一時間停損時機,就要有長投的準備:
然而,如果錯過了停損的第一時間,當帳面虧損持續擴大到負30%甚至40%時,加上確認買進的公司是一家體質健全的好公司時,同時又是在好價格買進,此時停損的意義就不大,投資人要做的,就是忘掉短線上股價的波動,做好長期投資的準備,因為在「好公司」與「好價格」的原則上,未來1年仍有很高回本的機會。
(三)被停損的好股票,要有再買回來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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